《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列举部分规定内容:
- 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包修期: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包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据“三包”凭证选择经销商免费修理(免工时、材料费)。
- 包退、包换方面:
- 自“三包”有效期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为准),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和电机总成。
- 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因质量问题导致转向失效、制动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露或者电池起火,消费者可以免费选择更换新车或退车。
- 严重安全问题:
-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故障。
第四十一条 家用汽车产品的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确定。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汽车三包政策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即2013年10月1日规定的正式实施之前),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三包规定的相关权利
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1、退换货,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本文链接:https://www.rentnmg.com/post/5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