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有效期内完成实际购车行为的领券人,需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2020年8月3日—8月5日)内,在原领券点报送补贴申请资料。逾期未送达补贴申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资格。申请资料包括:
(1)填写完整的《镇江新区汽车券补贴发放申请表》;
(2)购车者所领取的汽车消费券原件;
(3)购车者本人身份证和镇江户籍证明复印件;
(4)购车发票复印件;
镇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生产,销售正常运行。
镇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丁卯桥路22号,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照明电器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摩托车、汽车(小轿车除外)、机电产品、家用电器、百货、五金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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